建国初期,公安部的成立及其隶属关系和人员配置经历了从中央军委到中央人民政府的过渡线上配资股票,并在组织架构和职能上逐步完善。以下是相关情况的综合梳理:
### 一、隶属关系的演变
1. **中央军委公安部阶段(1949年7月)**
1949年7月6日,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设立公安部,罗瑞卿被任命为首任部长,隶属中央军委,负责统辖全国公安工作。此时公安部的职责包括保卫中央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并筹备新政权下的公安体系。
2.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阶段(1949年10月)**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军委公安部改组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罗瑞卿继续担任部长,正式纳入政府序列,受中央人民政府和政务院领导。
### 二、主要人员配置
1. **核心领导层**
- **部长**:罗瑞卿(1949年10月正式任命),全面负责公安部工作,后于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
- **副部长**:
- **杨奇清**:协助罗瑞卿筹建公安部,主管政治保卫工作。
- **徐子荣**:兼任办公厅主任、人事局局长,后升任常务副部长,负责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运动。
- **陈龙**:1952年后任副部长,分管治安行政。
2. **各局首任局长**
公安部成立初期下设六局一厅,各局负责人如下:
- **政治保卫局(一局)**:杨奇清(兼)。
- **经济保卫局(二局)**:雷荣天(原第二野战军干部)。
- **治安行政局(三局)**:卓雄(原第三野战军干部)。
- **边防保卫局(四局)**:邓少东(开国少将)。
- **武装保卫局(五局)**:蔡顺礼(开国中将)。
- **人事局(六局)**:徐子荣(兼)。
### 三、组织架构与职能拓展
1. **初期架构**
公安部成立时下设办公厅、政治部和六个职能局,涵盖政治保卫、经济保卫、治安行政、边防、武装保卫及人事管理,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公安体系。
- **办公厅**:徐子荣兼任主任,负责协调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
- **公安部队**:1949年8月成立“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由吴烈任司令员,负责中央警卫和首都治安。
2. **职能扩展**
- **整编地方公安武装**:1950年完成全国公安部队整编,统一为公安总队、大队等建制,总人数达24万余人。
- **双重领导体制**:公安部队受军委和公安部双重领导,军事训练由军委负责,业务指导由公安部承担。
### 四、历史意义与发展
公安部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公安体系的正式建立,其早期工作重点包括镇压反革命、维护社会秩序、保卫边疆及重要设施等。罗瑞卿提出的“质量精干”原则和刘少奇强调的“政治纯洁性”(要求党员比例达80%)为公安部队建设定下基调。此后,公安部队逐渐演变为今天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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